据路透社报道,英国最高法院近日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,裁定科学家无法为由人工智能(AI)创造的发明申请专利权。这一裁决引发了对AI是否能够拥有专利权的广泛讨论。
报道称,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·塞勒(Stephen Thaler)希望在英国为他所称之为“创造性机器”DABUS创造的两项发明申请专利。然而,英国知识产权局(IPO)拒绝了这一申请,表示发明者必须是人类或公司,而不是机器。
英国最高法院支持了知识产权局的立场,法官大卫·基钦(David Kitchin)在判决中写道,此案并非关于“由AI自主行动并由AI驱动的技术进步是否应该具有专利可保护性”的更广泛问题。
塞勒的律师回应称,这一裁定显示出英国专利法“目前完全不适合保护由AI机器自主生成的发明”,因此无法为依赖AI开发新技术的任何行业提供足够的支持。
塞勒的发明在美国也引发了法庭纠纷,但美国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拒绝审理他的案件。
此外,塞勒还起诉了美国版权局,因其拒绝为他的算法生成的AI艺术品进行版权登记。然而,联邦法官在今年8月驳回了这一要求。
法官贝丽尔·豪威尔(Beryl Howell)在她的判决中写道,版权从未被授予“缺乏任何人类指导”的作品,并补充道,“人类创作是版权的基础要求”。
然而,她的决定也指出,社会正在“探索版权的新领域”,艺术家将使用AI作为创作工具来创造新作品。她指出,这将引发“关于版权保护所需人类参与程度”的复杂问题,指出AI模型通常是通过对现有作品进行训练而生成的。
PYMNTS在今年10月的一次访谈中与萨里大学法律与健康科学教授瑞安·阿伯特(Ryan Abbott)讨论了版权AI生成材料的复杂性。
他指出,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做法。英国法律明确规定计算机生成的作品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,而美国的法律则不太明确。
关于这个问题,阿伯特指出,一个重要问题是“AI的使用如何改变我们长期以来在法律中所坚持的以人为中心的标准?一个作品何时才算是原创?我们能保护风格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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